谈谈中西文化分别与《英雄志》的审美特征(by 我填沧海)

小说是什么?小说首先是一门艺术,关于文学写作的艺术。
如同欣赏绘画、雕塑、音乐、诗歌等艺术一样,欣赏小说必须具备一定的审美能力。有些审美能力是与生俱来的,有些则不是。针对小说的审美能力,依赖于读者对其进行的长期阅读和积累。
从现实主义到浪漫主义,从古典到现代,从传统到激进,艺术的发展从来就不曾一马平川。在这个残忍而纷乱的现实世界,人们已经沉湎了太久太久。但是,细心的读者会在伟大的作品里听到黑暗中微弱的呼救。但是,虔诚的读者会在虚构的世界中遭遇前人的足迹,它曲曲折折,通往心灵的朝圣路。

好的小说,必须是具备独特美学价值的艺术作品。

小说的美学,在长篇史诗里通常表现为气象——宏伟、壮阔、悲悯、宽恕、愤怒、哀苦……万千气象,使人置身其中,唯觉荡气回肠,这是史诗小说的审美意趣。

中国和西方几千年的隔绝,各自发展出了不同的文化,也产生了不同的艺术审美。

孤弱世人遭遇沧桑世事,孤立无援,随波逐流,身不由己,从而让人感慨命由天定,人力有时而穷,这是中国的文化传统。在喜怒无常的黄河主宰下的农耕文明养育而成的炎黄子孙,面对变幻无常的旱灾涝情时常束手无策,于是对老天爷的敬畏和对命运的顺从就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主旋律,在天灾人祸面前彰显出的个体虚弱更使得集体的概念深入人心。土地是中华文明最珍贵的财富,农田是历代百姓最热爱的财产,乡土之情深深植根于每一个中国儿女的心中,于是流放就成了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剥夺了一个人的土地就剥夺了他的所有尊严与骄傲。中国的文化扎在这片土地上太深太深,以至于接近与之同化,于是异族的铁蹄踏不倒它,异国的教派拂不走它,上帝之鞭掀不起它,坚船利炮轰不碎它。但是它的坚实也使得它生养的子女泥足深陷,固步自封,不愿意睁眼看世界,也很难跳起身来,触摸更高的那一片天。

于是,中国的小说就有了这样的轮回:孱弱的人,在变幻的世情与命运的主宰下边历沧桑,最后抓住一片土地,一间房屋或者一个墓地生根入土、回归大地——这是中国普通百姓的宿命循环。即使是那些入朝为官的士大夫,最终的希望依然是衣锦还乡,拥有一块自己的土地,成为乡绅。在这其中渗透出的世俗气息、集体观念和乡土情怀,是中国文化最亲切的气质和美学聚焦点。

西方文化有两个源头:古希腊文明和希伯来文明。希腊文明传承了理性和思辨的血液,而希腊神话和悲剧中对英雄的歌颂和崇拜同样直接影响了西方文化。希伯来文明对上帝的教义的广泛传播,又给西方文明覆盖上了浓厚的信仰氛围。希腊人产生了通往智慧之路的超然性的思想,希伯来人则强调了献身精神。于是,从维吉尔、荷马以及希腊三大悲剧作家到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我们看到了西方悲剧精神的共同特征,即强大的英雄与命运的不屈不挠的抗争。在这种伟岸、强大的事物被命运或者社会、观念扭曲、折磨的过程中迸射的万丈光辉,是西方文化常见的审美意趣。此外,由于希腊文化的形而上传统、海洋性气候和希伯来文化的长期流浪以及对上帝的坚定信仰,使得西方文明具有有别于中国文化的超越特征、个体关怀以及开拓精神。

《英雄志》是怎样的一部小说呢?它又具有什么样的气质和美学特征?

《英雄志》一书,在时间跨度上涉及隆庆、武英、景泰、正统以及大结局即将登位的皇帝,总计五个朝代。在空间上几乎覆盖了整个中华国土以及西域诸国方圆数万里,在人物上塑造了数百个性格各异的角色,情节波澜壮阔起伏不定,气象万千,首先确认了其作为史诗小说的审美意趣。

分析一本小说,时常要从它塑造的人物入手。虽然有四个主人公,但作者花的笔墨最多的无疑是卢云。和杨肃观、秦仲海等人一样,卢云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很难用几个词语就能概括,这也是作者的高明之处。

卢云首先是个儒生形象。儒生的理想很简单,“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先修身,然后才能平天下。在王阳明的理论里,修身之中,很重要的一条便是要“知行合一”。卢云在这个方面贯彻得非常彻底,理所应为,便即为之,因而他能在困顿牢狱时毫无动摇地喊出“为天地立心,为万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正道,就是做对的事”,卢云有自己的信仰,他坚信他的信仰,他践行他的信仰,他希望凭着自己的信仰和学识来治理天下。从这个方面讲,卢云是个标准的儒生、士大夫,传承着那个时代士大夫的重要精神。

然而卢云却是个无根之人。虽然他有自己的家乡,但书中他对家乡并没有多少眷恋,不但没有亲人,想必甚至连相好一点的熟人也没有。因而,他的一生其实都是在被流放——从扬州到京师,再从京师到怒苍、贵州,如果没有顾倩兮,他根本没有特别眷恋的地方。他的亲人其实就是他的一副面担,乡土情怀在卢云身上并没有得到多少体现。

然后便是他最后旅程的起点,一人与三万人之辩。这样的话题其实是纯西方式的,在历史上的中国并没有得到关注。中国的百姓在很多事情上其实都是很精明的,尤其是做大事者,尤其看不起所谓“妇人之仁”。舍弃一个连话都不会说的婴儿来救自己的兄弟朋友,任何人处在秦仲海的位置上都没法有别的选择。然而卢云、陆孤瞻、方子敬却都做出了另一个选择,这很有意思。卢云可以说是因为“近月以来,他不顾生死,一路看照那孩子,两人无形中生出深厚情谊,有若父子一般,现下要他怎么舍得那婴儿去死?”,但是陆孤瞻却和这婴儿没有任何关系,他选择保这个婴儿,只因为“有些事不管多为难,那都不能做、不该做”。个体关怀在这里压倒了集体观念,陆孤瞻和卢云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这个吧里有人说过了,在此不再多叙。倒是方子敬,同样与后来的卢云十分相似。这个一会再说。

《英雄志》为什么是一部武侠小说而不能是单纯的政治小说?握有强大力量的“侠客”们在命运的审判前愤怒地挣扎,那种热烈和激愤一度让我想到希腊神话里的那些英雄,这也是我曾经认为英雄志具有西方气质的一个重要的理由。但是后来我看到了“天命”……

在中国关于天地创生的解释中,“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虚构的小说想支撑起一个世界,有时候同样需要一个“天”来引领着故事里“重浊”的芸芸众生上升。《水浒》里有天罡地煞下凡的象征,《红楼》有神瑛侍者和绛珠草的传说,《百年孤独》里有俏姑娘雷梅苔丝飞升上天的故事。在小说里,一个虚构的“天”的引入,有时候可以使得一个扁平的故事三维化、立体化,使得一直停留在“器”的层面的故事转向“道”。《英雄志》里很多象征性的故事,比如“修罗”、“难陀龙王”、“迦楼罗金翅鸟”以及吴安正、琦小姐的占卜,作为一种隐晦不明的状态界定了英雄们的志业,一同汇入书中的文化与历史之中,也算是中国小说文化的一种传承。

在从瀑布里出来以后,卢云已经到了“知天命”的阶段。这里的“天命”与其说是命运,倒不如说是对世情、对人性的一种洞察。卢云看透了自己和他人乃至整个人世,从而“知天命”,同时也开始背离了“侠”的原始定义。侠客“因为天下无道,所以以武犯禁”。卢云在天下无道的时候有了绝世武功,他却不会去故意犯禁来行“侠义”之事了。于是这几卷的卢云不再激越,不再愤怒,不再迷茫,不再质问,因为这个世间已经不是一两个人犯下罪恶却不能得到惩罚的时代,天下无道是因为大家都在行不义之事,卢云在这个人间行走,已经明白自己的志业就是“但守初心,莫失其志”,也就是“圣光”的定义——他不会像怒苍的烽火那样引燃他人,而会让黑暗中的人们看到方向,看到希望,看到回归的路。他和方子敬一样,不再去有意识地“作为”。因为在这个善恶不辨的世界,“作为”也会变成一种罪恶。卢云从遵守一种儒家传承下来的“规矩”到只遵守心中的“规矩”,方子敬从破坏世间的“规矩”(《隆庆》还没出来,不能断定,不过方子敬的乖戾是很明显的)到遵守心中的“规矩”,两人殊途同归。也许孙晓欣赏的,也正是这种伯林提倡的“消极自由”。

综上所述,《英雄志》的美学特征是中西糅合的。孙晓以一个中国式的故事,讲述和探讨了西方文化关注的一些问题。至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相信大结局的时候孙晓会给我们一个交代。

小阿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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