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雄志》中杨肃观的功利主义
【摘要】本文认为《英雄志》中、尤其是杨肃观的价值观及其行为明显的体现了作者的某种功利主义思考。因此,本文以功利主义哲学理论为基础试图分析杨肃观的思想及其行为,并结合其他理论及社会现实论述功利主义的缺陷,从而为认识卢云、顾嗣源的“正道”思想做一个铺垫。
【关键词】功利主义 最大幸福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行为功利主义 准则功利主义
【引言】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Μ)是一种以人们行为的功利效果作为道德价值之基础或基本评价标准,同时又强调行为实际效果的价值普遍性和最大现实的伦理学说。『1』功利主义最早滥觞于古希腊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哲学,中世纪时期这一思想一直沉寂,文艺复兴以后休谟、爱尔维修等人对功利主义有了一定的发展,最后由杰里米.边沁、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将其体系化,并将其推向顶峰,以至于“功利主义是一场风行于19世纪英国的哲学运动,虽然它也波及到别的国家,但却始终带有一种明显的英国色彩。”『2』边沁、密尔的功利主义受到了人们猛烈的批判,这使得功利主义者不断的研究、发展,二战后出现了以斯马特为代表的行为功利主义和以贝兰特为代表的准则功利主义。
一、 功利主义的哲学
(一)伊壁鸠鲁的哲学。他认为快乐就是善,并且以鲜明的一贯性格坚持这种观点一直到底。伊壁鸠鲁说“快乐就是有福的生活的开端与归宿”。相对于愿望被满足的快乐,伊壁鸠鲁更倾向于一种平衡状态静态快乐,因为愿望被满足以前必然存在着痛苦的刺激。『3』
(二)休谟的功利论。休谟将产生幸福的人性倾向取名为功利,并且指出:人类社会的本能,使人们在判断一种行为的功利时不但要看它对于人们自身幸福的影响,而且还要看它对于他人幸福的影响;而政治实体的目的就在于满足共同体的成员们所期待的利益,所谓正义不过是人们为满足上述的利益而行动的所张贴的一种人为的标签性价值符号。『4』
(三)爱尔维修提出了后来功利主义的效用公式即道德就在于“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实现。『4』
(四)贝卡里亚的立法观。“立法是一门艺术,它引导人们去享受最大限度的幸福,或者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们可能遇到的不幸”『5』在功利主义的发展中,贝卡里亚并不占有重要位置,但是他的刑事立法理论对边沁影响非常大,并且对中国刑法学者所主张的“结果无价值论”有不小的影响。
(五)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体系。边沁认为功利主义是指“他按照势必增大或减小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亦即促进或妨碍此种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如果利益有关者是一般的共同体,那就是共同体的幸福,如果是一个具体的个人,那就是这个人的幸福”。边沁认为幸福有四类:自然的、政治的、道德的、宗教的。边沁认为幸福有量的差异而没有质的区别,因而他认为每种幸福有七种差异:强度、久渐、确定性、远近、继生性、纯度和范围。
谈到功利主义怎样被证明时,边沁说“它(功利主义)是否能由任何直接的证据来证明?应当认为没有,因为被用来证明其他每个事务的,其本身无法被证明。”『6』后来,伟大的罗尔斯就是从这一点上证明人们不可能选择功利主义的。
因为个人利益和共同体的利益是可能存在冲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功利主义将怎么处理呢?哈特认为边沁的观点是“有理智的人能够把功利原理当作具备控制行为之社会功能的准则接受下来,即使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不可能自愿遵从,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做不符合他们的利益。在这样的场合,个人的长远利益同公共福利有冲突,需要有强制性的约束在这两者之间造出人为的和谐。这样,可以依靠制裁的威胁使一个人去做功利原理所要求的事情,即使他不可能自愿地主动去做。”『7』
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有以下特点1、相比手段,更注重结果,这和行为功利主义类似,而和准则功利主义不同。2、为了公共福利,可以牺牲个人幸福。3、相比“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8』”边沁更倾向于使用“最大幸福”这个词组,前者既注重效率也注重公平,而后者则仅仅注重效率。4、人、人类共同体的幸福是可以被量化的。
(六)密尔的功利主义哲学体系。密尔继承并发展了边沁的功利主义,他认为,快乐不仅有量的差异而且有质的区别,智力上的快乐比单纯感官的快乐更高尚、更好。虽然哈特做出了解读,但边沁对个最大人幸福和共同体最大幸福确实是模糊的,密尔旗帜鲜明的指出“功利主义的标准不是当事人自己的最大幸福,而是所有人最大的幸福”。『9』密尔认为任何一种伦理学说的终极约束力都是人的主观情感,功利主义的终极约束力就在于人们对社会的、对同胞的情感,只要我们通过教育、舆论并配合外在的法律强制培养起人们的这种情感,人们就会把遵从总体功利当成一种习惯。
相对于边沁,密尔更倾向于把功利主义与人的基本自由相协调,因为密尔认为个人享有的(三个基本领域内的)自由是实现最大幸福的手段。『10』
(七)后边沁时代的功利主义
1、斯马特的行为功利主义,主张行为的道德价值必须根据其最后的实际效果来评价。从根本上说行为功利主义仍然是边沁、密尔功利主义的阐释。『11』
2、贝兰特的准则功利主义,他认为人类行为是具有某种共同特性和共同规定的行为,其道德判断不应以某一特殊行为的公里结果为标准,而应以相关准则的功利效果为标准。『12』
二、《英雄志》中的功利主义,其中主要是杨肃观的思想及行为所体现的
在卓凌昭的主观心理并没有向善的一面转变的情况下,杨肃观试图联合昆仑派扳倒江充,也许有人认为这种做法很常见,但武侠及其他小说强调主角的道德品质,这种行为还是不多见的。并且很明显卢云、伍定远不会这么做甚至反对这么做,秦霸先、秦仲海可能会以契约的方式无奈的各取所需,但不会不顾道德的去联合某个恶势力。如果这个情节还不能很好的体现杨肃观的功利主义的话,那么下面的情节就很明显了:
(一) 虎吃羊 第十二卷 十面埋伏 第三章 修罗王
杨肃观对虎吃羊进行了干涉,他不同于灵真的干涉,灵真的干涉是天绝曾经做过的,天绝曾经对强势群体进行三大改造以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但这种方法带来的是低效率。压制强势群体的方法业已被证明不可行,杨肃观则只是维护既定的规则,虎本来就是吃羊的,只是杨大让羊死的更加没有痛苦而已,这可能是准则功利主义的行为方式。
(二)1和30000 第十五卷 镇国铁卫 第五章 东风吹醒英雄梦
人的生命是无价的,这是法学界的观点。“人是万物的尺度”,人本身并没有尺度可以度量,所以人的生命根本就是不可比较的。但现实中,当人的生命之间出现冲突的时候人又必须给出解决方法,1个无穷大和30000个无穷大之间必须给出取舍方法。边沁、密尔都表示为了“总体最大功利”是可以牺牲某些个体的利益的,在这种情况下哪一方应该被牺牲?
功利主义本身就是建立在人的任何幸福都是可以量化的基础上的,因此,功利主义可以给出答案,那么怎么计算人的生命价值呢?功利主义者大都持“人人平等”的观点。所以功利主义的观点是阿秀应该被牺牲。要说理由,那就是牺牲阿秀可以带来最大幸福或者最小痛苦。当然阿秀无罪,阿秀的辩护者可以提出阿秀的生命和3万将士的生命并不冲突,3万将士的危难是杨肃观造成的,阿秀本身不会造成3万将士的死难,尽管牺牲阿秀可以挽救他们。这就不属于本文的范围了。
(三)杨肃观对王一通的态度 第十八卷 吾国吾民 第一章 皇天在上
王一通在公共道路上拦轿喊冤,恰好遇到了杨肃观。官差打了王一通5、6棍子,杨肃观给了他6个铜板,杨大整天拨弄算盘计算公里的水准果然一流。王一通索要三两银,这要求在杨肃观看来是毫无依据的,但中产阶级出身的王一通并非泛泛,书中交代得很清楚他是文化人,有公民意识。王一通说“你是官!我是民!所以你得出手救我!”。王一通的意思是救助人民免于饥饿是政府的义务,这并非日月朝律法的明文规定,但这确实是政府建立之初的契约精神,请问人民跟着朱重八逐击蒙元所为何事?再者,杨肃观阶层的幸福生活源于社会各阶层的合作,在这个合作过程中,杨肃观阶层受益最大,王一通、卢云对此没有异议,毕竟绝对平等是不可能的,但是社会合作的最低条件是最底层的最基本权益应当被保障,否则合作将无效率,而且合作体系有崩溃的危险,城外恶鬼就是证明。
面对王一通的发问,杨肃观说需要救济的有两千多万,根本救不了,你去死吧,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王一通又问为何是我入地狱而不是你入地狱?杨肃观说这是规矩,没什么道理可讲。其实杨大不是没有道理可讲,而是这个道理不能摆在明面上,为了总体功利,可以牺牲个人利益,这话可不能被舆论界知道。
(四)大我小我 第十九部 王者之上 第六章 牺牲小我
霸州城外,张缘根等人深刻的体验了大我小我的问题,但军队在战场上的行为是不能轻易用价值来衡量的,即便最坚定的自由主义者也不认为军队在战场上的行为要经过正当程序来决策,然后再根据决策来执行任务。战场是人类最特殊的场合,他只能以是否达到目的来衡量行为的适当与否。
显然,作者借这个场景引出了大我小我的思辨。
(五)城外饿鬼 第二十一卷 兵临城下 第十章 山中小景
这一章的场景是很令人震惊的,朝臣正在讨论杀光饿鬼所需要的时间。城外局面十分紧张,朝臣们很多准备出逃,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们有多么不适,仍然谈笑风生,发红包的发红包,度假的度假,歌舞升平、其乐融融,当然万福楼也是这样,京城一片和谐,似乎城外的一切与他们没有关系。尽管“纸糊三阁老”、“泥塑四尚书”并非一点影响力没有,但他们基本上只是别人阵营中的筹码、人头数,没能力做出决策,有理由相信,杀饿鬼的决策即便不是杨大直接作出的,也是哪些人揣应上意的结果,就杨肃观对“羊”、“王一通”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态度,杨肃观会有这样的行为。饿鬼数量甚巨,但仍然是少数、局部,即便饿鬼是多数,他们仍然会被牺牲,因为“最大幸福”是个最大值,它可以是少数人的最大值。
(六)阿秀的规矩 第二十一卷 兵临城下 第八章
杨家午宴,徐王世子载信在母亲的教唆下问候阿秀的母亲,阿秀忍无可忍,终于酿出祸事,此事的处理方式再次树立了自己的权威,杨大重申了他的规矩。杨肃观并没有直接回答阿秀的诘问“我哪儿不对”,他只说了“在这个家里,谁都要守规矩”。是的,无规矩不成方圆,这都知道,没人有异议,问题是应该由谁制定一个怎样的规矩呢?从这一点上看,杨大的准则功利主义的倾向更加明显。
三、 对功利主义的批判
猫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重实体轻程序、刑讯逼供、唯GDP论等都是功利主义的,功利主义有很多优点,“它对每个人的欲望和自由侵犯最为轻微,同时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最为迅速”。『13』但是它也有很多缺点
(一) 功利主义在不确定性情况下缺乏解释力。『14』因为很多情况下行为的后果是不可预期的,也就是说无法计算功利后果。此时功利主义缺乏指导性,甚至走向功利主义的反面。卡尔.波普尔认为人类的历史进程是不可预期的。『15』因而,在面对重大决策行为的时候,功利主义可能造成极大的灾难。哈耶克否弃一切社会秩序必定来自刻意设计,他强烈的反对“唯建构论理性主义”。哈耶克认为“民族或国家乃是因偶然缘故而形成的,但是他们的制度则实实在在是人之行动的结果,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16』哈耶克指出“唯建构论理性主义”必定导致使自由社会的自生自发秩序逐渐转变成一种服务于有组织的利益集团联盟的全权性体制。
杨肃观特别强调规矩等秩序的重要性,但是我们不能过分夸大杨肃观对前朝规矩的改动,其实他对以前规矩改变的很少。那么为何杨肃观的否国出现了如此悲剧呢?福柯认为,任何社会的各个阶层都有自己违法而不受追究的领域,但在社会发生变动后,由于执法更严,这就容易把更多的行为纳入违法的范围,这样就会使得社会状况趋向于变得更坏。从这一点来看,杨肃观可以算是法家。另一方面,杨大并未保障社会最底层的基本权利,使得下层在合法活动中的收益并没有增加。『17』比如贵州城偷腊肉的小乞丐,原来是不受追究的行为,现在却要受到严厉的惩罚,而小乞丐并未享受任何福利,并且无力从事合法营生。因此类似的人必将越来越多,终于形成了为数甚巨的饿鬼。
(二)功利主义只关注功利总额的增加而忽视了对功利的分配。杨肃观更加强调秩序,他认为这样就能实现共同体的最大幸福。景泰并非不强调秩序,而是更注重和谐,大家都能过得去,都有条活路。杨肃观强调了秩序,规则的严格性,但是就这个规则所产生的功利他没有进行重新分配。这就是后来罗尔斯对功利主义提出的最重大的建设性意见“最大的最小值”理论。『18』或许杨大重视效率的优位,而忽视公平的问题,改革开放也是如此,虽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对于分配问题一直是口惠而实不至,造成了更大的不平等。这样就会使得和社会合作体系满满的变得低效率,逐渐侵蚀整个大厦。考虑特定的背景,猫论有他无可置疑的正确性,但是这只应该是一个过度,而不是常态。
书中灵智介绍,杨肃观经营客栈,任何人只是过客,只有大掌柜是不变的,秦仲海、阿秀、杨绍绮拒绝住客栈,对杨肃观的正当性提出了旗帜鲜明的挑战。但笔者仍然未发现杨肃观的佛国是极权主义的,灵智暗示,杨肃观和秦仲海的角逐还没有结束,一旦秦仲海败下阵来,就会出现天地一杀空的局面,这时候杨肃观的佛国很可能就是极权主义的。所以,卢云是各方都会尽力争取的对象,他极大的影响着双方的胜负,即便卢云死去他也能影响双方的胜负。现在,卢云似乎不属于任何一方,他有独立的价值观,所以杨肃观的基本战略是压制圣光。
(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始终始终是功利主义最饱受争议的地方。霍布斯、洛克、卢梭等契约论者都相信,在契约的情况下形成的“公共人格”或“利维坦”或“主权”等政府形式都是不可能侵害组成它的个人的利益的,因为他就是它,它就是他,个人不会侵害个人的利益。然而事实证明这是错误的,通过契约形成的公共人格所代表的可能仅仅是订立契约的人们中最活跃的人士的利益,并且公共人格一旦形成,它就具有独立性,它没有可能均衡的考虑每个人的利益,他只能优先的、更多的考虑那些更活跃的人士的利益,而那些活跃人士都是强势利益集团。『19』当然这是在良好的情况下,在不良好的情况下比如俄罗斯,当选者除了自己的利益以外几乎不代表其他利益。总体而言,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始终是存在冲突的可能的比如手斥迁。密尔的《功利主义》和《论自由》的基本含义是“建立一种权利的体系是普遍的幸福最大化”,『20』但这样“即使可以建立一种功利主义权利理论,也并不意味着功利主义理论是一种自由的理论”。『20』密尔认为人类是可以无限进步的,因此它暗示人类暂时因总体的功利而牺牲的个人利益将会由长远的“广义上的功利”来弥补。但是长远利益是难以预期的,而眼前的牺牲却是现实的,个人眼前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是存在冲突的。阿罗于1950年提出了著名的不可能定理,认为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根本不可能同时满足。『21』
这种情况下,应该引入协商机制,而不仅仅是多数决。但一旦引入协商机制,这就违背了“最大功利”的原则,因为协商的结果可能是和谐结果,即双方基本满意或双方并不十分反对的高于最小值低于最大值的结果。英雄志中,杨绍绮与陆孤瞻主动议和,似乎有这个倾向。显然这不是杨肃观的意思,杨肃观的正确性是不可置疑的。
(四)边沁、密尔都认为功利主义是不能被证明,并且是无需证明的。杨大也认为自己的规矩并没有什么道理可讲,或许杨大并非没什么道理可讲,只是他的规矩没有带来多少功利,因而无法被证成。阿秀质疑杨肃观的规矩来路不明,因为他的规矩没有正当性基础,它既没有血统上的正当性,也不是“公共选择”的结果。『22』也就是说你杨肃观怎么知道这个规矩能给大家带来更多的好处呢?你这个规矩经过人民同意了吗,征求大家意见了吗?罗尔斯认为个人是不可能选择功利主义的。『23』那人们会怎么选呢,这是卢云“正道”的问题。
四、结语
杨肃观的思想及行为可做多种价值分析,本文只是用功利主义来分析。本文认为孙晓考量了功利主义,也映射、考量了社会现实,因而杨肃观注定是悲剧的,孙晓的思想更多的承载在卢云身上,尽管孙晓一再申明,卢云是儒家,但是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卢云的思想早就超越了儒家的范围,退一步讲,卢云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儒家。孙晓以中华文化为基础,自觉不自觉的向西文化寻求借鉴。这种借鉴不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而是在对中华文化有深刻的洞见,对西方文化有清醒的认识基础上的重组。孙晓在探寻后发展国家的崛起之路,这体现了后现代知识分子的独立意识,他们没有依附于西方文化,他们有强烈的民族意识。他们没有像鲁迅那样向西方文化缴械投降,没有像康梁一样过于幼稚的存在幻想和侥幸,没有像孙中山那样脱离了国情,没有像太祖那样错把宗教当作理论,更没有抱残守缺,拒人于千里之外 。他们正在不断的摸索、思考,不断往返于社会现实与中西理论之间。
参考文献:
『1』 周春玉《功利主义研究文献综述》 中南大学学年论文
『2』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第109页,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修订版.
『3』 [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商务印书馆
『4』 《西方宪政思想史略》
『5』 [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第126页,黄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月第二版
『6』 [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 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2月第一版
『7』 [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第18页 时殷弘 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2月第一版
『8』 梁捷《超越两种功利主义》中指出,边沁强调功利主义的最终目的只是快乐(pleasure),而密尔强调的是福利(welfare),福利则是由幸福(happiness构成的),本文对这三个词汇不做区分。
『9』[英]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功利主义》第20页,刘富胜译,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年12月第1版
『10』[英]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论自由》于庆生 译,2009年4月第一版,在该书中密尔论述了三个基本领域内的自由的重要性,但密尔认为这些自由是服务于功利主义的。
『11』中国刑法学者张明楷就持这种观点,并且从刑事司法实践来看这种观点确实很有道理,比如酒后驾车致1人死亡,通常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判刑,如果酒后驾车致5人死亡,通常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虽然行为功利主义对立法、司法可以做到罪刑均衡,但是对于其他领域可能会造成秩序混乱的结果。
『12』同『1』
『13』同『8』
『14』《功利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思索——积极而谨慎的功利主义原则伦理道德》 网络论文.
『15』卡尔.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杜汝楫 邱仁宗 译,卡尔.波普尔指出人类历史进程受到人类知识增长的强烈影响,而人类又不可能用合理或科学方法来预测我们的科学知识的增长,因而人类不能预测人类历史的进程。
『16』同『4』,第七章 第三节 哈耶克的宪政思想
『17』[法]福柯《规训与惩罚》
『18』[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 何包钢 廖申白 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3月第一版。罗尔斯在该书中对各种功利主义进行了非常系统的批判,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本人认为他的理论很有助于分析卢云的“正道”。
『19』王绍光《民主四讲》第241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8月北京第一版
『20』[英]乔纳森.沃尔夫《政治哲学导论》第122页、第125页,王涛 赵荣华 陈任博 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8月第一版
『21』同『8』,这个问题可能是经济学领域的问题,笔者能力有限,只引用结论。
『22』我在布坎南那里发现了这个词汇,这不是哲学、法学上的而是经济学的词汇,但是这个词汇比“人民猪全”更中兴,适用的领域更大,而法学、政治学上的这个词汇更多的意味着意识形态,以至于人们几乎忘了它的本意。
『23』同『18』第一编第三章 原初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