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云竖指唇边,示意噤声,又从水桶里取出一只筷子,左右比对角度!便又就地画了起来,这回却画了个正六边。琼芳呆呆看着,只见卢云跳过了七边,直接画了八边,之后跳过九边,却又画了正十边,图样精细繁密,望来全是正边形状。
眼看卢云画得如痴如狂,颇有疯态。琼芳心头发毛,忙道:“卢哥哥,你……你到底要做什么?”卢云并不理睬,反而趴倒在地,专注作图。这会儿画得却是极慢极缓,取角画线之际,慎重非常。琼芳见了他的郑重神态,自知他在做一门大学问,一时不敢阻拦,只得静静旁观。
卢云却也没生气,颔首便道:“你说得没错。我解不出正七、正九、正十一、正十三这些正边图,我后来思索了两年,方才懂了一个道理。若要不凭尺规,空手造图,须得遵循一个通则。”他怕琼芳失却耐性,忙在地下写个“三”、又写个“五”,解释道:“正三边可以画,正五也可以画。等到我画出正十七之后,也发觉了一个顺序。瞧,三减一是二,五减一是四,十七减一是十六……你瞧出道理了么?”琼芳茫然道:“什么跟什么啊?”
卢云给她一吼,不由吃了一惊,忙道:“我……我要画圆……”琼芳尖叫一声,随手在地下画了个大鸭蛋,大声道:“这不就是圆么?”卢云摇手道:“不对,不对,你那个不够圆,你的圆心偏差了。”琼芳见他疯疯癫癫,忍不住尖叫起来。卢云赶忙解释:“要想徒手画出正圆,那可不是容易事,我在水洞里画个几万个圆,只因手腕摇晃,差之毫厘,失以千里,全都不够圆。所以我另辟蹊径,盼能三边造五边,五边造十七边,一路拟近,好来画出方中带圆的东西。”
那文士道:“要想不用尺规,徒手画圆,便有一个规矩,三边、五边、十七边、二百五十七边……都可以空手画出来……依次而上,便越来越像圆,到得六万五千五百三十七边时,那你就压根儿瞧不出它原来是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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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规作图的定义:
尺规作图是指用没有刻度的直尺和圆规作图。
高斯作正十七边形的时候当然是用尺规作的,而不是徒手画的,画圆用圆规就可以了,徒手勉强可以,方法是以拇指为圆心,一揸(就是把手尽量伸开,大拇指与中指指尖的距离)长度为半径,旋转中指就可以了,以前数学老师就是这么干的。小说中卢云作图也没有用圆规。我记得尺规作图好像只能有一把尺,如果两把尺就可以画出平行线来了。其实卢云很笨的,他为什么不作正十六,正二十四这一类图形呢,难度小多了,我国古代科学家计算圆周率的割圆术就是用的这一类,不停地割下去。。。。。
孙晓回复
关于为何不以四、八、十六来作图,卢云当然可以画方形,这只要平方根就可以了。从方形到八边,也是平方根的运用,然而你若仔细看过英雄志,你就不会这样问,因为卢云不是要画一个圆摆在那裡供着,他寻求的是出剑的刹那弧度。
我解释如下。
无尺规作图是代数几何的演变。
举例而言,给你一柄剑,在无尺规的条件下,请画出该剑长度「平方」的长度。这个并不难解。
代数几何可以求出解的,现实中也能不用尺规作图。这就是卢云选择「正十七」的理由,因为它可以符合一个「猜想」。
边数=2^(2^(n+1))+1
以上这个公式所画出的多边形,可在无尺规的条件下徒手作图。
这是一个数学上的猜想,就像是有趣的「蜂窝猜想」,也是一种猜想。
当n=0,边数=5
当n=1,边数=17
当n=2,边数=257
当n=3,边数=65537
你如果能画出正十七,应用同样的代数解题原则,你可以不断追求更高的边数,直至无限逼近于圆。也就是说,卢云正在计算他的剑可以画出的弧线(以剑连臂为径的力学原理),一个其实是直线的弧形(仁剑的哲学原理)。
卢云一开始是从三边、四边、五边往上寻找,慢慢他理解了一个作图的原理,有些图是无解的,然而他看到了一个猜想,也就是以上的公式,如果他能画得出十七边的长度(剑连臂的十七边切弧),在这个同样的作图前提下,他就可以无限逼近于圆。
当达到那个境界时,出剑的刹那,那几乎就完全不受力了。
资料不在手边,仅就记忆回答,我知道读者裡有一位数学名师,如有错误,还请指正。
小5兄此言就不对了,作为一个老读者,您应该很清楚,英雄志的「正十七」概念如果是错误的,逻辑上是不通的,那是非常严重的事,一部小说可以奇想,如「九阳神功」、如「内力」,反正在现实无法测量,所以不必深究。但「正十七」是数学,涉及了可证实的原理,所以我必须认真对待。
如果正十七的概念是错的,英雄志就完了。
我认真用力的说明如下。
首先,费马质数本来就是一个猜想,欧拉的证明(n=5)可以确认费马的猜想是错误的,但费马质数的失败并不会影响卢云的推论:「这样能逼近于圆」。
一个正质数多边形可以用尺规作图的充分和必要条件是,该多边形的边数必定是一个费马质数与一个2的非负整数次幂的乘积。换句话说,只有正3、正6、正12……边形,正5、正10、正20……边形,正17、正34……边形,正257、正514……边形和正65537、正131074……边形,可以用尺规作出来。
我的书放在上海,现在无法引用,所以刚才上了网路并引用之,这是为了确认我当时研究的结果并无误。
卢云和高思的不同在于,高思运用尺规,卢云空手。那这部份合理不合理?
回到前提,一部小说可以奇想,如「九阳神功」、如「内力」,反正在现实无法测量,所以不必深究。但可度量的部份必须符合现实。因此,我认为这部份并没有问题,卢云在小说裡做出来了,不论任何人要用什麽字眼来描述这段过程,他就是做出来了,一如侏罗纪公园裡的恐龙—–在已知的概念下发想—-它就是做出来了。
那麽,正十七(仁剑)的应用概念到底是什麽呢?
先说我创造仁剑的思路,我的想法很简单。任两个东西的碰撞,都有力学上的角度,从而产生不同的破坏。仁剑可以找到一个最适切的角度,承接外来的力,而寻找这个角度的方式,就是找到一个实际可以画出的「圆」。
卢云的猜想是:「符合五、十七、二五七,都能徒手造圆。」也就是说,以他的臂长与剑长为半径,他能画出一个符合正十七边形角度与长度的边,接应敌人的招式,这是他思考「圆中有方」的一种方式。
也就是说,卢云用他的剑,画出以剑为半径的正十七切角,接应敌人的招式,这当然还缺少了一个概念:「敌人的招式角度与自我的角度」,这才是正十七招式最大缺漏的部份。
关于武学,我回答到此。总之,我不认为以上的概念不符合任何物理原则。
最后,感谢您的质疑,您并不会影响我写作的进度,相反的,可以让我思考的更周延,谢谢您的指教。
